各系(部)、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1年清明节放假及值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21年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一)清明节放假,共3天。
二、值班安排及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全校人员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法定假日采取院级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值班、值班人员值守的三级值班制度。
1.值班时间:上午9:00—下午5:00;值班地点:学院值班:综合楼506办公室。各系(部)值班地点自行安排。
2.教务处和各系(部)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严格考勤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学生处牵头,各系做好清明节期间学生管理工作。
3.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平安。
4.清明节假期原则上全院教职工、学生均不得出省,若必需出省,需提交申请,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交院防控办。
5.假期如遇重大事项或重大突发性事件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021年3月26日